
刘洋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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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50消火栓
发表评论: 87版《建规》(GBJ16-1987)要求同一建筑物内应使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水带,但未明确消火栓的规格;06版《建规》(GB50016-2006)8.3.1条款规定应设置DN65的室内消火栓。 82版《高规》(GBJ45-82)以及之后直到05版的《高规》(GB50045-95,2005版),都明确了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 14版《消水规》(GB50974-2014)7.4.2条款要求,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
2021-06-2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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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
发表评论: 儿童活动场所包括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当然也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但是,题主所说的场所显然更靠近儿童游乐场,而且游艺场所对袋形走道疏散距离的要求比幼儿园更加严格(9m),所以我认为按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比较合理。
2021-06-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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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防排烟规范
发表评论: 需要设置排烟设施。 排烟设施分为自然排烟系统与机械排烟系统。若房间可以开窗,优先选用自然排烟系统。 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的规定,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4.6.3);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 m的手动开启装置(4.3.6);另外,设置在外墙上的自然排烟窗,还应满足以下条件(4.3.3): 1 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2 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形式应有利于火灾烟气的排出; 3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可不限; 4 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3.0m; 5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同一个防烟分区内只能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若房间无法满足自然排烟的要求,应按机械排烟系统设置排烟设施。
2021-06-2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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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活动场所的疏散
发表评论: 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
2021-06-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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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厂房防火隔墙上能否开窗
发表评论: 18版《建规》3.3.5条规定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与车间应采取2.5h防火隔墙与1.0h楼板分隔,防火隔墙上开设连通的门为乙级防火门,但未明确是否可以在防火隔墙上设置乙级防火窗。 个人认为,可以设置乙级防火窗,理由如下: 1、《建规》3.3.5条款的条文说明:“丙类厂房内设置用于管理、控制或调度生产的办公房间以及工人的中间临时休息室,要采用规定的耐火构件与生产部分隔开,并设置不经过生产区域的疏散楼梯、疏散门等直通厂房外,为方便沟通而设置的、与生产区域相通的门要采用乙级防火门。”既然为方便沟通可以设置乙级防火门,那么为方便沟通也可以设置同样等级的防火窗。 2、《建规》6.2.3.3条款: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该条款为通用性防火分隔的最低要求,当有其他条款对相同分隔部位有不同要求时,应按最严格的条款确定分隔措施。3.3.5条款规定了防火隔墙与楼板的耐火极限,规定了可以设置乙级防火门,但未明确防火隔墙上设置窗的要求,可以按照6.2.3条款执行。 3、《建规》6.2.3条款的条文说明中解释:当厂房或仓库内有工艺要求必须将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布置在一起时......应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墙体分隔,以降低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之间的相互影响。如车间内的变电所、变压器、可燃或易燃液体或气体储存房间、人员休息室或车间管理与调度室、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存放区等。这更加明确了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与生产区域的分隔要求,是可以在防火隔墙上开设乙级防火窗的。 综上,个人认为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与生产区域的防火隔墙上可以开设乙级防火窗。但若该乙级防火窗的窗扇可开启,应按照常闭防火门的要求,在开启窗扇上设置能自动关闭窗扇的装置。
2021-06-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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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屋面通道
发表评论: 住宅建筑内开向上人屋面的门,现行规范未要求设置防火门。
2021-06-2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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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站
发表评论: 你说的企业消防站应该指的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 2015年1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其中第二章关于人员配备有如下要求:(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第三章关于站房器材有如下要求:(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从以上要求可以看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备最少为6人;而对于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枪、水带、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为必配装备,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消防车辆等为选配装备。
2021-06-2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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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发表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的技术要求。 对于消防设施检测,目前尚无国家标准,正在施行的行业标准是《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503-2004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2021 年 3 月 30 日发函征求 13 项消防救援领域国家标准意见,其中包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但是推荐性标准。全国很多省份(直辖市)都制定了消防设施检测的地方标准,可按照各省的地方标准执行;若该省未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可按正在施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对于消防安全评估,目前也无国家标准,已经开始施行的两部行业标准是《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全国很多省份(直辖市)也制定了关于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地方标准。对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有地方标准的可按照地方标准执行;无地方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执行。对于非火灾高危单位或项目的消防安全评估,可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2021-06-22 11:01